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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觀照明設計應思考的問題

發(fā)布日期:2018-08-01
  城市景觀照明發(fā)展至今,各地照明設計人員積累了豐富的經驗。規(guī)劃、設計、施工、驗收、管理、評價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似乎都有一定的模式和遵循的規(guī)范,很多優(yōu)秀的典型案例也孕育而生。那么,景觀照明設計應思考哪些問題呢?

  一、考慮功能作用

  建筑物的形象應能反映其功能性,如政府機關應比較莊重,不應像商場一樣帶有商業(yè)氣息;居民點應創(chuàng)造出幽靜的氣氛;舞廳等娛樂場所應有歡快活潑的感覺,因此夜間用照明來表現建筑物的形象時應創(chuàng)造出相應的氣氛和藝術風格。燈具的樣式也應考慮被照對象的風格、社會歷史背景。

  二、考慮飾面材料

  人對物體亮暗的感覺,主要取決于物體反射到人眼的光強,當材料表面反射系數很低時,或者材料表面所能反射的光譜與投射光色不符(如將綠光打在紅墻上),加大光通量以提高亮度,往往達不到預期效果而且浪費能源。因此在進行景觀照明設計時飾面材料的性質也不能忽視。

  三、考慮重點部位

  重點部位的燈光應根據其特點進行設計,不但能使重點部位突出而且更具有個性。

  四、考慮單體與整體的關系

  景觀照明設計必需有總體規(guī)劃才能使整段群體有重點、有襯托、有韻律感,整個城市有風格、有品味。為達到此目的,單體設計應有整體觀念,光的強弱和光色應和周圍環(huán)境及被照射物在環(huán)境中的地位相協調,符合規(guī)劃的要求。目前有些單位為突出自己標新立異,不顧周圍環(huán)境,任意提高照度,濫用彩色光,容易造成浪費并破壞整體效果,是不允許的。主管理部門應根據規(guī)劃對各單位提出要求及限制。

  五、考慮光的色彩

  同樣光色的光照射在不同顏色的對象上,所呈現的色彩不同,特別是有些環(huán)境白天觀看時色彩豐富美觀,用色光投射應特別加小心。另外由于夜間的光比白天的光暗很多,人們對光色的舒適感反應隨著環(huán)境基本照度的高低而有差別。

  六、考慮安全可靠性

  在景觀照明燈光設計和施工中,選用的照明器材、電氣設備、控制系統應保證技術的成熟性、可靠性,還要特別注意安全性。安全是指不會因此而對周圍人身造成傷害或對環(huán)境的破壞。安全還包括燈具本身及其配電裝置的機械強度、電氣、施工、運行、安裝的安全。

  七、考慮炫光問題

  夜間當強光在人視線上下45°以內投射時會引起眩光,使人不能辨別物體,影響行走及觀看,甚至產生交通事故,因此燈光投射方向應避開人們的視線。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燈光產生光污染而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及工作。如投入居室影響休息、投向天空影響天文觀測等。

  八、考慮節(jié)能

  夜間景觀照明的方式很多,可以從外部投射,也可以是內透光,從外部投射時在建筑設計時就應注意燈位問題,要注意縮短光程減少耗電量,同時又不影響白天的觀瞻。而內透光則更和建筑設計的方案緊密相關。因此新建工程建筑設計者對這些問題應統一考慮。

  九、考慮分級控制

  應預設按平日或節(jié)日分級控制,在不同控制狀態(tài)下都應有完整的藝術效果,這樣能夠節(jié)約電能。

  十、考慮觀賞性

  景觀照明燈具的位置、樣式及色彩若不考慮白天的形象就會對白天的市容環(huán)境造成破壞。若很好考慮也可以使白天的市容增輝。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計燈位,盡量做到見光不見燈,有裝飾作用的燈具,造型、顏色應具有觀賞性。